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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分对内和对外吗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7日 来源:鄂尔多斯知名律师
[导读]:   温璐清律师,鄂尔多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

  温璐清律师,鄂尔多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的效力分对内和对外吗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正如有黑就有白,有善就有恶。哲学所说,万物相生相克,相互依存。所以运用到生活中的时候就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分析,毕竟要是只会理论知识也就是纸上谈兵,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合同的效力分对内和对外吗




  一、合同的效力分对内和对外吗


  合同转让指的就是当事人的一方将合同的义务以及权利部分或者全部的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现象,其实也就是原来的债权人由新的债权人所代替了,但是债的内容是保持一样的。合同装让就会产生合同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只要当事人间的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中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 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三、合同中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原债权人接受履行的事实则构成不当得利, 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请求其返还。


  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同的效力分对内和对外吗的相关内容。合同的效力的产生首先是要合同合法的,所以介绍完以上的相关内容之后,或许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要是合同不合法的话,那就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了。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行为也是容易导致纠纷的,那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已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情形,而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已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而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司法实践中,部份法院将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生效要件,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这是混浠了债权行为物权变动行为,违背了当事人契约自由的原则。


  2、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两种例外:


  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股权额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实际是股权取得的行为,而工商变更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况且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合同才生效,所以公司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转让方在正式通知公司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之后,除了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以外,他在合同中的基本义务就履行完毕了,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行动,转让方并不能控制。对于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如果转让方对此并无过错,就不应该由转让方承受不利后果或承担。因此,在此情况下,应该承认股权转让合同的约束力,不支持受让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要求。


  2、因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而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时,对于受让方的民事权利,完全可以给予适当的法律救济。在此情况下,股权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法院可以判决支持受让方的主张。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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